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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示《外语学院2008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标准》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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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在前2次年度考核试行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,经过多方面听取教师意见,党政联席会多次讨论、修改和完善了学院工作业绩考核的标准;为做好2008年的年度考核工作,便于各研究所、科室提前做好教师各方面工作业绩的统计,现将《外语学院2008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标准》及"实施细则"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1月12日至11月18日,有问题请及时与组织人事科联系,88206176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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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语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
2008年11月11日
附件1:外语学院2008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标准
注:科研统计2008年1月1日-2008年11月30日期间的经费与成果(个别07年底未记入的业绩可进入今年统计范围),其它均统计2008全年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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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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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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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分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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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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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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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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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分/年平均周学时(第二门课×1.1;三门及以上×1.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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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教学科、研究生科、教学部负责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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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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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课型设计或开设新课;主持、主参课程研发或主持、主参精品课(2分/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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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教学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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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硕士2分/每生、博士4分/每生;指导博士后、访问学者0.5分/每人(本栏10分封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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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本科毕业论文、SRTP论文(2分/篇);指导第二课堂、社会实践/调查40人以上为1分,15 -39人为0.5分,其它为0.25分
(本栏10分封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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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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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项目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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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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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类(国家级、省部重大)/每万元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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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科负责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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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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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类(省部级)/每万元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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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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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类(厅级、校级)/每万元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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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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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横向(20万及以上)/每万元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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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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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横向/每万元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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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 (若多人合作由第一作者切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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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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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SCI、AHCI、权威期刊/每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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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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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期刊/每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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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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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SSCI/每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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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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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正式期刊/每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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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 (若多人合作应由主编切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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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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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专著(15万字为基数,每增5万+4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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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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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译著、名著首译(15万字为基数,每增加5万字+4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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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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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著、译著、规划教材等/每万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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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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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教材、教辅、教参/每万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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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奖/高层次人才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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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/18/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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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级奖一/二/三等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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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/10/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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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部级奖一/二/三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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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/4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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厅级/校级一/二/三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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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与服务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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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质保量的完成所兼党政管理服务工作(各类职务就高计算一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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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~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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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肩挑院长/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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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、研究所、学工办考核小组负责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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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~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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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肩挑副院长/副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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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~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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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长/总支书记/教学中心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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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~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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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支副书记/支部正副书记/副所长/教学中心副主任/院秘书/平台主任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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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~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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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支委员/班主任/本科生导师/平台副主任/教学级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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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~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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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小组长/信息员/所秘书/支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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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业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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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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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~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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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10分/良好8分/合格6分/教学事故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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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教学质量考核小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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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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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~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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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重要课题申报、设计、评审等;举办、组织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及国际交流、文化国际推广等 ;教学团队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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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、研究所、学工办考核小组负责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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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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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~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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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德、教风建设;主观投入、全局观念;带队指导学生社会活动;研究所建设;临时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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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调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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±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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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外语学院2008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
根据学校每年的年度考核要求与时间安排,结合即将实施的岗位分类管理原则,为了充分体现教师从事的教学各环节工作、各类科研项目及成果、地方服务、学科建设及管理等所有工作业绩,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,学院不断修改和完善了工作业绩考核标准,并制定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标准实施细则:
- 1.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,研究所、教学部等成立相应考核工作小组,每年十一月上旬启动年底考核工作,公布考核标准;
- 2. 考核工作以《外语学院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标准》为操作依据;
- 3. 科研工作业绩由科研开发科统计。科研经费、学术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年的十一月底,上一年十二月份的科研经费、学术成果记入本年度业绩,本年度十二月份的科研经费、学术成果归入下一年度的业绩,团队合作的科研经费,各项目负责人按各教师承担的任务及时切分,因任务没有完成,可以将经费的全部或部分转入下一考核年度切分;;
- 4. 教学客观工作业绩由本科生教育科、研究生教育科与继续教育中心统计;其它"教学任务"由本科生教育科、研究生教育科、英语教学部、日德俄法各研究所与继续教育中心考核记分,最后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考核确定;
- 5. "教学质量"一栏,由英语教学部、日德俄法各研究所及继续教育中心,结合学校教务处的课程质量考核要求进行评定;
- 6. "学科建设"和"其它工作"两栏,先由各研究所进行考核评分,再汇总到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考核确定;
- 7. "管理与服务工作"一栏中的业绩,对院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适用组织部干部考核办法;所长、副所长、教学中心主任、副主任、总支书记、副书记、院秘书由学院考核小组考核确定,党总支委员、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由各党总支考核确定,班主任、本科生导师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确定,所长助理、工会小组长、信息员、所秘书、支部委员等由各所考核工作小组考核确定;
- 8. "学院调控"一栏中的业绩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考核确定;
- 9. 所有统计数据于2008年11月25日前汇总至院组织人事科。
外语学院年度工作考核小组
2008年1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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